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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第三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现将2020年第三次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做好此次学位申请工作。

一、 学位申请人资格确认

学位申请人确认是否完成培养方案中的全部培养环节,博士学位申请人还应确认是否通过预答辩,同等学力人员还需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位申请人,进入学位申请程序。

学位申请中涉及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2份)、《学位论文审批书》(2份)、《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资审登记表》(2份)、《同等学力论文撰写进程表》(1份)等套表,由学院统一到学位办领取。

二、 匿名论文的提交

本次学位申请采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请于10月10日前完成以下所有操作(毕业审核通过者方可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系统将在10月10日上午10点关闭):

1、学位申请人申请

请在匿名论文提交前确认系统中的毕业审核是否通过,系统对毕业审核与学位论文评审申请进行了关联,未通过毕业审核的研究生不能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如有问题请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由于教育部学位论文送审平台系统升级换代,对论文上传和信息填写有新要求,请各位学位申请人务必重新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更新后的《学位申请全流程系统操作指南(学生版)》(学位16)并细阅读,按照要求操作。

各学位申请人登录系统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匿名PDF版论文和TXT版摘要,匿名论文和摘要一旦审核,不允许修改,未按要求提交论文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注:匿名论文不得包含“封面中部的培养单位(指学院)、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关于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的说明;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致谢;作者简介”(学校信息请保留)。摘要请直接将摘要的文字部分粘贴到TXT文档中上传。

2、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

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后,请通知指导教师登录系统查看论文、填写评语并审核是否同意学生的学位论文评审申请。

3、学院审核

导师审核通过后,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审查学位申请人是否满足学位申请条件,特别是学位申请次数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并在系统中做是否同意学位论文评审申请的审核操作。各学院还要成立学位论文规范审查委员会,对论文规范性进行逐一审查。

学生、导师、教秘的操作指南详见《学位申请全流程系统操作指南(学生版)》(学位16)、《学位申请全流程系统操作指南(导师版)》(学位17)、《学位申请全流程系统操作指南(教秘版)》(学位18)。

三、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论文评审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参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执行。学位办将于10月11日返回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各学位申请人、研究生指导教师可在系统中查看结果,对于需要进行复检的,请于10月16日10点前重新在系统中进行二次申请。

通过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后,博士学位论文、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和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由学位办全部提交至“教育部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论文评审,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由相关学院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组织双盲评审。评审结果11月中下旬公布,学位申请人、研究生指导教师可在系统中查看评审结果及评阅书。

四、 科研成果

11月6日前学位申请人应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满足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术论文,专硕申请人需录入实习报告,具体操作详见《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的系统录入方法》(学位6)。填报完成后,提交成果原件至学院审核,其中,核心级别以上的期刊请各学院汇总全部原件,于11月9-13日到学位办审核。

同等学力人员的科研成果由学位办审核。

五、 学位论文答辩

通过论文双盲评审的申请人需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未在系统中完成答辩申请的申请人不得进入论文答辩程序)。其中,对于通过论文评审但科研成果未满足学位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不得进入答辩环节,双盲评阅结果有效期保留半年。若学位申请人在半年内未能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则本次学位申请终止。

对于通过论文评审,但存在一票不通过评审意见或评审成绩两票均低于65分(含)的学位论文,需组织双向匿名公开答辩(学院网站发公告,全院师生旁听)。学位论文公开答辩小组由学院统一聘任5名以上校外专家组成,公开答辩须有相关学院委派主管研究生论文质量工作的副院长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1-2人列席。

本次学位申请的论文答辩环节,如无特殊情况,均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答辩结束后,请各学院在系统中及时维护答辩成绩并审核,以免影响学生学位申请的提交。

六、 学位申请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需在系统中提交学位申请,学院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结束后,根据表决结果在系统中对学位申请人的学位申请做结果审核,并于12月23日前向学位办提交学位审批全部纸版材料。

七、 存档论文

论文撰写、打印及装订工作,请遵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试行)》执行。请各学院于12月30日前统一提交纸版归档论文(每人5份),并上传电子版论文至系统(电子版论文需导师、学院两级审核)。

请各学院严格遵守以上时间安排,顾全大局,认真组织好本次的学位授予工作。如后期因特殊情况对学位申请环节做出时间调整等,学位办将另行通知。

注:文中所有文件可在“研究生院-管理制度-工作文件-学科与学位”中下载;所有附件请在下载区选择相应序号文件下载(研究生院-下载-学位工作)。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学位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